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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BIKE常見問題

隨著人們對於環保意識抬頭,加上國際電動化趨勢影響,電動能交通工具(電動輔助自行車、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機車、電動汽車)逐漸興起,外加疫情時期的影響,人們逐漸依靠腳踏車、電動輔助自行車來取代壅擠的大眾交通運輸,友善保持社交距離,也能鍛鍊自己的身體。

什麼是E-BIKE電動輔助自行車 

​01

電動輔助自行車,簡稱為E-bike (electric bike),也就是在傳統自行車的架構上,多了馬達與電池,輔助騎士前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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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人力為主、電動為輔且必須有踏板,開啟電力動能時,必須要用腳踩,它才能提供動力輔助您讓您踩踏時更加輕鬆;倘若沒有電力動能,仍然是可以用腳踩踏的一台普通自行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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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定最大行駛速率25km/h以下及車重含電池40公斤以下

秒懂 ! 台灣法規中二輪電動車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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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認證

電動輔助自行車的鋰電池需經BSM認證才可販售,整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 ,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(註1)後,才可行駛道路。

(註1) 合格標章之顏色規定 : 白底、閃電外框為黑色、閃電內部黃色填滿、其他為淡草綠色

​台灣法規

電動輔助自行車越來越普及,導致事故率不斷攀升,因此近年來交通部也陸續更新相關法規,藉此提醒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,以保障用路人的安全。

​01

 規定限速小於25km/h,若超速行駛違者可處900至1800元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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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18歲駕駛人使用合格電動輔助自行車,並安裝檢驗合格兒童座椅,前座椅者可載 1~4 歲,體重 15 公斤以下的孩童,後座椅則為 1~6 歲,體重 22 公斤以下,以附載1名幼童為限,若違規者可處300至600元罰鍰。

​03

 騎乘未黏貼合格標章之電動輔助自行車,依「處罰條例」第32條之1規定,最高可罰行為人3,600元罰鍰。

​04

不可酒駕,酒駕可處600至1200元罰緩、拒絕酒測則可處2400元罰鍰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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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輔助自行車全面禁止行駛人行道,違者可處300至600元罰鍰。

​06

其它違法事項,如不遵守交通號誌、行進間使用手機、夜間行駛沒開燈、衝撞行人及危險駕駛等違者可處300至600元罰鍰。

參考資料 :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、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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